盲人門球是殘疾人奧運運會獨有的項目,專為視力障礙運動員而設。比賽節奏快速且緊張,球員必須迅速得分。由於運動員的視力障礙程度不一,所有球員都必須佩戴遮光眼罩,以確保公平並統一視力標準。


每隊共有六名球員,場上同時有三人出賽,場地大小與排球場相同(長18公尺、寬9公尺)。場地設有觸覺標記,幫助球員辨別位置。比賽用球內嵌響鈴,使運動員能透過聽覺追蹤球的位置,因此觀眾必須在比賽期間保持安靜。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,各12分鐘。


進攻時,球員以手投擲並滾動球,試圖越過對手得分。投擲必須在投球區至少彈跳一次才算有效。若投擲失誤或犯規,將受到判罰。防守時僅能由一名球員用身體阻擋來守門。球門橫跨整個場地寬度(9公尺),因此防守難度極高。若成功阻擋,球員必須在10秒內展開反擊。


比賽中雙方輪流進攻與防守。最終得分最高的隊伍或領先10球的隊伍獲勝。


盲人門球由世界盲人體育聯合會管理。
 

資料來源:國際殘疾人奧委會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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